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只能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对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前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该合同无效,因为营业执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公司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的资格,此时签订的合同超出清算范围,应认定为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合同有效,因为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的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或欺诈、胁迫等情况,且合同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那么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如果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如恶意串通、欺诈、胁迫等,则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对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前签订的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合同是有效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