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肯迁出户口,户主可凭相关证件向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向请求协助。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和第十条,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迁出户口管辖区时,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迁往城市需持相关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者向请求协助。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离婚后前夫不迁走户口的问题?
离婚后,若前夫一直不迁走户口,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首先,与前夫进行沟通,明确他的原因和意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您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前夫迁移户口。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等,以证明您的合法权益。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并要求前夫迁移户口。如果前夫仍不履行义务,您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此外,您还可以咨询居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途径。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离婚后,若前夫一直不迁走户口,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首先,与前夫进行沟通,明确他的原因和意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您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前夫迁移户口。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等,以证明您的合法权益。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并要求前夫迁移户口。如果前夫仍不履行义务,您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此外,您还可以咨询居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途径。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