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