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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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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做好“六个强化”,确保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我镇所属区域特殊,位于漳州城区与农村的结合部,园区工厂企业多,流动人口大,疫情防控压力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一)强化疫情监测报告。镇卫生院、村公办卫生所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1月11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镇卫生院应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询问患者旅居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求。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严格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县疫情防控指挥机制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随意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本县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各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落实村主干入户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对象制度,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村(居)委会要以企业、餐馆、网吧、养老院、学校(幼托机构)、农(集)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做到提前报备,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等犯罪活动。

(四)强化爱国卫生运动。以创城和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各村(居)委会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结合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居、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消除“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五)强化健康宣教促进。镇宣传部门、村(居)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各村(居)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建设好应急队伍,安排好核酸检测应急采样点,组织好疫情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着手防患未然,确保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一)快速启动响应。各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的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二)严格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村要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社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三)迅速开展流调。镇、村要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积极配合、数办、通信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集合镇、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强化医疗救治。发生疫情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各村(居)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五)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镇、村(居)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六)开展核酸筛查。各村(居)委会要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镇街道班子成员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七)落实环境消杀。镇、各村(居)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各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级领导分包各村(居)委会、干部分包片,村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加强物资和人员保障。镇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申请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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