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昆明点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昆明市滇池卫城橡尚45栋2单元202室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昆明市滇池卫城橡尚45栋2单元202室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30天
开工日期20xx年01月05日
竣工日期20xx年02月05日
4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20000.00_元。首付 18000.00第二次付20xx.00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半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9、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昆明点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日期:
乙方:
日期: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工程设计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区(县)路小区号幢室。
2、工程设计期限: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元,¥。
其中:(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设计定金(大写)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6)其他图纸: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元的赶工费。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x市
3、工程量:室内外工程量以合同附件《都市家园室内装饰工程预算表》为准,发生预算表超出范围时,超出范围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参考市场价。
4、承包方式;部分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为开工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期总用工工期为 60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二段、三段装修部分工期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
注:1、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若有超过预算范围的要补差价按使实际发生的增加工程量计算,单价参照预算表,若预算表无单价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2、增项部分工程款在下期工程款中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五条、图纸
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其部分施工方案,乙方以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为参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三天内提出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工程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工程后类似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甲方在乙方发应出变更报告时起三天内给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给于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内视为工程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5)、甲方不承认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价格变更要求。
(6)、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合同追加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双方的一般权力和义务
1、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一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乙方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赔偿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施工需要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和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材料进程和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承担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7)、选派 同志作为履行合同的代表。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会议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计划和方案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建筑物的施工水电管线的完好,下水道的通常。
(5)、对于施工过程的相关事项(如: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给予必要地准备。
(6)、严格执行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环境污染,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为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 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材料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给予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有提供方承担。
2、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有乙方承担。
3、 材料和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材料若需二次加工的(如:墙、地砖需二次加工),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4、 若有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时,甲方应按时,按量提供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确认和验收。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 乙方应当在协议约定的工期开工,若不能在约定工期开工,应当在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前七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甲方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
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应承担延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暂停施工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以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书面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或未给出处理意见,乙方有权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由甲方承担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相应工期给予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给予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变更批准等,致使施工部分不能进行。
(4)、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
(5)、一周内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竣工。
(2)、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共同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的工程质量的检查,不能影响到乙方工程的正常施工的正常进行。
(3)、因甲方的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或合同专供条款中约定中间验收的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和内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提出书面要求,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验收24小时内,甲方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4)、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甲方确认。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甲方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工程结算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工程资料7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后即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签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价款按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
(若无超出预算范围的价格不变);
(2)、其他方式: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
工程暂定价(大写):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2、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期间: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外立面施工与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占到施工费、广告费等)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附件及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的工程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12个月内,损耗品、人为破坏、使用不当等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档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千分之1/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甲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违约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3、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价款并经过乙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乙方损失的,为甲方严重违约,赔偿乙方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总价千分之3/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同时,乙方有权停工。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违约
(1)、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每延误一天竣工时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1/日的违约金。
6、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接触本合同的,应向一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可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合肥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抗抗力非甲、乙双方人为造成的停工。
第十、合同附件
1、 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2、 项目变更单。
3、 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4、 乙方材料明细表
5、 甲方材料明细表
6、 工程验收单
7、 工程结算单
第十九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费率效率
2、 本和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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