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责成区、县房地局和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申请,由人民实施的强迁。
一、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可以向人民起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拆迁方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立案依法向人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先予执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门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有何法律规定
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主要有:一、在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四、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三、农村房子房产证被卫星划破怎么强拆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