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漏打生产日期的罚款视情况而定,根据货值金额和违法情节来判罚。欺诈消费者行为包括销售假货、不足分量、处理品假冒正品、虚假定价、伪造标记、欺骗销售诱导、虚假演示、骗取预付款等。
法律分析
产品漏打生产日期的罚款,需视情况而定: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
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
欺诈消费者行为如下: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6、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8、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9、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0、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1、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拓展延伸
处理生产日期未按要求打印的合规措施
对于生产日期未按要求打印的情况,应采取以下合规措施。首先,立即停止销售涉及该批次产品的行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其次,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与供应商或生产方进行沟通,了解打印错误的原因,并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在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相关调查。最后,对于生产日期打印不合规的产品,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如重新打印正确的日期或进行退货处理。通过严格的合规措施,可以维护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良好声誉。
结语
针对产品漏打生产日期的情况,根据相关法规,罚款金额应根据情况予以确定。对于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罚款额度在二千元至五万元之间;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则罚款额度为货值金额的二倍至五倍。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还可能会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包括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商品分量、处理品谎称正品等。对于生产日期未按要求打印的情况,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产品,并与供应商或生产方沟通纠正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通过严格合规措施,维护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良好声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