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商铺出租合同
商铺出租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
6、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
7、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公寓租房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公寓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公寓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公寓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公寓租房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公寓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公寓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公寓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租房合同里的水电气怎么写
租房合同里的水电气需要写明租赁双方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水电气费用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